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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市教育局、市委编办、市人社局和市财政局联合印发《温州市中职学校高层次技能型兼职专业教师管理办法(试行)》(下称《管理办法》),通过提高兼职教师待遇,为中职专业教育吸引更多高层次、高技能人才,从而推动温州中职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,建立有温州辨识度的制度和做法,全力打造温州职业教育创新高地。
《管理办法》所称高层次技能型兼职专业教师(下称兼职教师)是指受学校聘请,兼职担任特定专业课或实习指导课教学任务的高层次、高技能人才。
兼职教师是中职学校专业教师的重要组成部分,兼职教师的水平是影响中职学校专业发展的重要因素,因此兼职教师聘请应面向当地重点扶持产业、战略性新兴产业或当地经济发展亟需的特色专业。
本《管理办法》制定,致力于解决以下问题:
1.提高兼职教师收入。目前,兼职教师的待遇参照临时用工人员的收入水平,每年只有4.5万元,企业高级技术人员参与职业教育积极性不高。本文件明确,兼职教师的待遇“按当地同类学校编制内同层次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的标准”核定,大幅度提高了兼职教师待遇,增强了兼职教师吸引力。
2.建立健全中职学校自主聘任兼职教师的制度。学校可自行制定兼职教师管理实施细则,明确兼职教师管理机构、聘请程序、业务能力水平考核方式方法、工作量计算方法、教育教学绩效目标与奖励等,报主管部门审核后实施。
3.完善兼职教师评价标准。在兼职教师评聘中,淡化学历要求,强化技能贡献。由学校组织有行业专家参加的专业能力水平考察小组,根据候选人的专业经历、专业业绩、教学面试表现等对拟聘人员进行综合评价和层次认定,按“一事一议”原则确定工作报酬。
4.保障兼职教师权益。鼓励、吸收兼职教师参加教学研究、专业建设、团队建设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,支持兼职教师与专职教师联合开展企业技术改进和产品研发等工作。鼓励、支持兼职教师参加学校教师进修或其他方式的培训。